一、政策概述
本资料综合介绍吕梁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政策,适用于在吕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。
二、核心政策内容
主要适用范围
• 吕梁辖区内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在职职工
• 灵活就业人员(按规定缴存后同等享受权益)
• 符合吕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人员
政策依据
• 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350号)
• 吕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
• 吕梁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实施细则和通知
三、缴存基数
基数确定
•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
• 新参加工作职工以参加工作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
• 基数调整时间: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
基数范围
• 上限:不超过吕梁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
• 下限:不低于吕梁最低工资标准
四、缴存比例
• 单位缴存比例:5%-12%
• 个人缴存比例:5%-12%
• 具体比例由缴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确定
• 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应相同
五、缴存时间
• 单位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
• 每月缴存截止时间以吕梁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
六、缴存方式
1. 单位统一汇缴
2. 网上服务大厅自助缴存
3. 委托银行代扣代缴
服务渠道
线上渠道
• 吕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
• 手机公积金APP
• 微信公众号
线下渠道
• 吕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
咨询方式
• 客服热线:0358-12329
• 官网:llgjj.ll.gov.cn
免责声明:以上信息综合整理自公开资料,具体政策以吕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为准。办理前建议先拨打0358-12329咨询确认。
采集时间:2026年6月7日